皖东北天然气管道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公示

2025-04-26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有关规定要求,中石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于 2025 年4月25日主持开展了“皖东北天然气管道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召开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27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止。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皖东北天然气管道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3:皖东北天然气管道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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